发改委《关千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的重点内容

2021 年7 月 29 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
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 2021 J1093 号),这个文件对未来电价的改革方向做出了规定, 这里面内容比较多,我们提炼几 点重点内容 。
L 峰谷电价差价标准
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 的地方, 峰谷电价价差原则
上不低于 4 : 1; 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千3 : 1, 这意味着最高电价价格有可能是最低电价价格的 4 倍或
3 倍。
2、建立尖峰定价
尖峰时段根据前两年当地电力系统最高负荷
95%及以上用电负荷出现的时段合理确定,并 考虑当年电力供需情况、天气变化等因素灵活调整;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 上不低于
20%。
这意味着未来电价分时可能分为5 种,分别是深谷、低估、平价、高峰、尖峰5 个段位。
3 、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
可再生能源比重大的地方,要统筹考虑风光水

多能互补因素,进一步建立健全丰枯电价机制,丰、枯时段应结合多年来水、风光出力特性等情况合理划分,电价浮动比例根据系统供需 情况合理设置。鼓励北方地区研究制定季节性电采暖电价政策,通过适当拉长低谷时段、降低谷段电价等方式,推动进一步降低清洁取暖用电成本,有效保障居民冬季清洁取暖需求。
4 分时电价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对部分不适宜错峰 用电的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 可研究制定平均电价
(执行分时电价用户的平均用电价格),由用户自行选择执行;不得自行暂停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或缩小执行范围,严禁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为名变相实施优惠电价。
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程序推广居民分时电价政策,逐步拉大峰谷电价价差。
5 、实施时间
各地要将分时电价调整方案在 2021 年12 月底前上报发改委,具 体执行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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