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文:18项措施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住建部发文:18项措施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为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进 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9月24日,国务院官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 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下称《指导意见》),从强 化责任、管理体制、健全体系、加强监督四方面发 布了 18项措施。
强化各方责任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责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品 质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但建筑工程量大面广,各种 质量问题依然时有发生。因此,《指导意见》专门从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 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 监管责任四个方面要求强化各方责任。
《指导意见》指出,要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 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 程。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 理工期和造价。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施工单位 应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设置质 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负责人,加强全面质量 管理。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 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 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等。
《指导意见》还强调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 任。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严 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加强房屋使 用安全管理,房屋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 位要定期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有效履行房屋维修 保养义务,切实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此外,文件还指出要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管 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鼓 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 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测,探索工程监理 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完 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査制 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和“互联 网+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 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所需经费由同 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强化工程设计安全监管,加 强对结构计算书的复核,提高设计结构整体安全、 消防安金等水平。
完善管理体制
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
近年来,建筑业飞速发展,在这过程中也暴露 出建筑业产业结构单一、管理运营模式落后资金 实力较弱、资本运作能力不佳等管理体制落后的一 系列问题,这些都严重制约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此 《指导意见》从六个方面就如何完善管理体制进行 了详细阐述。
《指导意见》指出,要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推行工程总承包,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 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贵任。完善专 业分包制度,大力发展专业承包企业。积极发展全 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服务,创新工程监理制度, 严格落实工程咨询(投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领域职业资格人员的质量责任。在民用建筑工程 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完善招标投标制度。
完善招标人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自主 权,在评标定标环节探索建立能够更好满足项目需 求的制度机制。简化招标投标程序,推行电子招标 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严格评标专家管理。强化招 标主体责任追溯,扩大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环节的 规范应用。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等违法 行为,强化标后合同履约监管。
推行工程担保与保险。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在 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 保险。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 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对采用最 低价中标的探索实行高保额履约担保。组织开展工 程质量保险试点,加快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加强工程设计建造管理。要贯彻落实“适用、经 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建立建筑“前策划、后 评估”制度;加强住区设计管理;严格控制超高层 建筑建设;创建建筑品质示范工程,加大对优秀企 业、项目和个人的表彰力度;在招标投标、金融等方 面加大对优秀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将企业质 量情况纳入招标投船审因素。推行绿色建造方式。 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进一步提 高建筑产品节能标准,建立产品发布制度。大力发展 装础建筑,推进绿色施工,通过讎技术和科学管 理,降低施工过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健全绿色 建筑标准体系,完善绿色建筑加馴制度。
此外,《指导意见》还指出,推动开展老城区、 老工业区保护更新,引导既有建筑改建设计创新。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文物建筑。建立建筑拆除管理 制度,不得随意拆除符合规划标准、在合理使用寿 命内的公共建筑。开展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的更新 改造利用试点示范。制定支持既有建筑保留和更新 利用的消防、节能等相关配套政策。
健全支撑体系
加快适应国际标准通行规则
《指导意见》指出,要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系统制定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精简整合政 府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和企业标准,加快适 应国际标准通行规则。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国内外 标准比对,提升标准水平。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国际 交流合作,推动一批中国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和 推广应用。
在加强建材质量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缺陷 建材产品响应处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同处理机 制,落实建材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规范 建材市场秩序。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 环节的质量管理。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 件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对装配式 建筑部品部件实行驻厂监造制度。建立从生产到使 用全过程的建材质量追溯机制,并将相关信息向社 会公示。
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方面,要加大建筑业技术 创新及研发投入,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突破重点 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应用。加大重大装备和数 字化、智能化工程建设装备研发力度,全面提升工 程装备技术水平。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 )、大数 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 木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 广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与应用,提升建筑业信 息化水平。
在强化从业人员管理方面,要加强建筑业从业 人员职业教育,大力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建立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站 点建设,完善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 评价体系。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快全国建 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企业使用符合 岗位要求的技能工人。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 加工伤保险,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加强监督管理。要 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同时要严格监管执法,强化过程质量终身责任落 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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