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玻璃玻璃纤维玻璃钢行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产生说明

 

本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任期已满四年,根据上海市玻璃玻璃纤维玻璃钢行业协会章程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为保证协会持续发展和良好运营,定期换届是理事会工作的必要环节。必须进行换届改选,产生协会第九届理事会领导层,带动协会的健康发展。结合第八届理事会工作实际,现提出推荐名单,并作以下说明:

八届理事会基本上是适应协会工作要求的,具有很强的领导作用,因此原有的理事单位基本保持不变,但随着国家和地方玻璃、玻璃纤维、玻璃钢产业结构调整,上海市玻璃玻璃纤维玻璃钢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组成也发生变化,因此新一届的理事会成员也作相应的调整,增加一定的骨干企业及相关产品的龙头企业。现推荐新一届理事会单位共 47 家,其中国有企业 5 家,占 10.6 %;民营企业 40家,占85.1 %;外资企业 2 家,占 4.3 %;体现了多领域、多种经济成分的行业协会特色。

 

上海市玻璃玻璃纤维玻璃钢行业协会换届改选工作小组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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