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地方标准集中复审

2022年上海市地方标准集中复审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对实施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 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纳入此次集中复审范围。

协会制定的DB 31/620—2012《玻璃钢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 31/831—2014《镀膜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1/834—2014《中空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地方强制性标准列入复审范围,接到通知后协会成立了以秘书长丁康元为组长的复审小组,成员即有政府部门又有检验检测公司,还有来自企业的人员组成,由于疫情关系,复审小组线上或电话问询了一些三玻的相关会员企业也走访了一些玻璃深加工企业,对标准制定背景、标准当前执行情况、使用单位反馈的问题、建议等情况进行了梳理,从标准的技术内容、实施应用情况、与现行国家政策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协调性、标准文本质量等维度对标准进行了审查并形成标准复审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标准自实施以来,为本市玻璃钢和玻璃生产企业的能耗起到了正确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各生产企业按照标准的要求,采取各项节能降耗的措施。优化了上海产业结构,为上海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从实际情况看,标准的制定符合客观情况,拟继续有效。

目前已上报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复审标准开展评估。

上一篇:
下一篇: